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通知,确定2021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其中河北2个。
2021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河北2个)
示范区名称 | 承担单位 |
晋州鸭梨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 晋州市人民政府 |
涞水麻核桃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 涞水县人民政府 |
筹建期为3年
《通知》提出,各地要聚焦严格地理标志保护,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进一步细化工作安排,明确任务清单和责任主体,深化地理标志管理改革,全面落实示范区建设任务。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期为3年(2021年9月至2024年9月)。
这些方面予以重点专项支持
《通知》提出,各地要按照高标准建设、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原则,创新工作方式,研究出台配套政策,在夯实保护制度、健全工作体系、加大保护力度、强化保护宣传和加强合作共赢等方面集中资源予以重点专项支持。
加强政策支持和分级分类指导
《通知》提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的管理,加强政策支持和分级分类指导,总结宣传典型经验,组织开展示范区筹建验收和动态调整。(供稿:河北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