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企业开展缺陷消费品召回专项培训-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强化主体责任 确保质量安全|青海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企业开展缺陷消费品召回专项培训

2021-09-29 16:23:0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推动青海省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近日,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省内消费品生产企业在西宁进行专项培训。

为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经前期反复筛选和沟通联系,专门邀请具有丰富召回工作经验的山东省消费品召回技术中心专家,围绕企业开展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全过程,对相关概念、术语、定义、工作原则、工作流程进行了系统讲解,同时结合国内消费品召回的总体态势和具体案例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生动解析。省内共50家企业70余名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旨在引导各类生产企业以强烈的责任心正确认识和理解召回工作,确保在生产、销售过程中一旦发现产品安全隐患,积极开展调查分析,主动实施召回,并将质量安全理念贯彻到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同时,积极履行召回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好召回措施,加强召回效果的跟踪监测,最大限度消除产品安全隐患。通过培训,使企业更加明确了作为消费品召回主体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认识到了对缺陷产品进行召回是维护企业形象、打造品牌声誉、降低经营风险的有力抓手,初步达到了引导企业主动承担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有效保护消费者利益,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是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质量安全监管目标的重要保障。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对消费品召回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为形成“行政引导、企业主导、消费者参与、舆论监督、行业自律”的工作格局打下坚实的基础。(供稿:青海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暨中 ...

  •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管人员进校 ...

  • 中国石油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坚 ...

  • 福建省厦门市开展2021年“质量月 ...

  •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光明监管局推动辖区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