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场监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工作协调、提升工作效能,市场监管总局对《市场监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市监办函〔2019〕358号)进行修订,现就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请于2021年10月26日前反馈至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zfxxgk@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市场监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信息公开办),邮编10082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市场监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