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政务问答>>

企业被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公示后如何进行修复?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2021-10-16 22:26:37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关于信用修复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近日作出回复。

image.png

问: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2021年09月01日已生效,但现在要对一年前的行政处罚公示(由市场监督部门进行的处罚)进行修复,目前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回复:按第十九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信用修复管理文书格式范本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要求,需要市场监管总局下发文书格式范本,目前没有下发格式文本,无法进行修复程序。

请问何时能有规范范本,那《规定》生效不是9月1日吗?目前如何进行修复程序?

总局回复:

您好,留言收悉。目前信用修复管理文书格式范本已经下发。根据“谁认定、谁修复”原则,请向作出处罚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规定办理。

回复部门:信用监督管理司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质造行-斯帝罗兰

  • 香味飘出百米远,千佛山重阳山会吃个 ...

  • 39.75万吨!沧州梨业喜获丰收

  • 肃南:“金秋胡杨”惹人醉

  • 这个火爆全网的“便宜”能不能放心捡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