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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21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报

2021-10-26 20:16:46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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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21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报

津市场监管认〔2021〕17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认证机构及获证组织:

为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及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会议相关部署,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市监认证(2021) 611号〕要求,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了2021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市市场监管委印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认〔2021〕6号〕,从4月下旬开始,依托全国统一的“认证行政监管系统”,开展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本次检查由市场监管总局统一抽取被检查对象,市市场监管委统筹协调安排,由获证组织所在区市场监管局采用获证组织现场查验、档案检查等方式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认证机构认证人员不到现场、冒名顶替、伪造认证档案、认证实施过程中未对关键过程和场所进行审核、严重减少审核时间、审核组不具备相应资格和技术专业能力等行为。重点关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机产品认证和服务认证等领域。同时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无证出厂、销售,伪造、冒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等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查处。

此次专项检查,覆盖了全市16个区,共抽取了位于我市的127个获证组织,涉及25家国内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127张。其中: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84张,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1张,商品售后服务评价认证证书9张,建筑施工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张,有机产品认证证书6张,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张,其他服务认证证书6张,其他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张。通过监督检查结果统计,127家获证组织中,得分90分以上的有117家,占比92.1%,得分60-89分的有3家,占比2.4%,得分60分以下的有7家,占比5.5%,平均得分为89.9分(总分100),较2020年的89.7分略有上升。整体上看,获证组织认证证书有效性不断提升。我市认证活动较为规范。认证机构对认证活动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增强了认证的公信力和有效性,促进了企业内部管理和产品质量提升。

二、存在主要问题

此次监督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部分认证机构违法违规开展认证活动。主要表现在:未在认证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审核报告内容与企业实际不符、认证证书信息与企业实际不符等;审核员不到现场、审核计划记录不规范;体系覆盖场所、覆盖人数与认证证书记载不一致;存在减少审查时间和审查流程、认证决定人不具备审核人员的资质能力等问题。

二是部分获证组织能力保持不足。主要表现在:认证档案管理不规范、无完整认证档案材料;未能严格按照管理体系运行,负责人对企业管理体系相关要求了解不深;内审和管理评审不完善、文件管理不规范、无法提供内审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变更后,证书未及时申请变更。

三是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停工停产或异地搬迁。执法人员未能进一步核实认证活动的有效性。针对上述情况,认证机构已对相关企业的认证证书进行了暂停或撤销处理。

本次专项检查共发现认证机构及获证组织存在的各类问题32个,涉及29家获证组织、29张认证证书、15家认证机构。其中,广汇联合(北京)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华誉(辽宁)认证有限公司、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北京国诚京信检验认证有限公司4家认证机构被立案调查。

北京中油认证有限公司、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上海挪华威认证有限公司、梅津(上海)检测认证有限公司4家认证机构因认证活动中存在不规范的行为,相关区市场监管局已通报机构限期整改。我委将继续跟进相关问题的整改,做好后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检查结果,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各认证机构、获证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相关认证机构要全面分析查找原因,对照认证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逐条逐项进行查漏补缺,自查自纠。同时要协助获证组织查找生产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做到全面整改,不留死角。

二是依法依规开展认证,确保认证真实有效。各认证机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则的要求,完整、客观、公正地开展第三方认证,不得接受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不得从事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产品开发、营销等活动;不得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不得在认证活动中随意增加、减少或者遗漏程序要求;及时对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发现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应及时暂停其使用或者撤销认证证书并予公布。

三是加大认证监管力度,规范认证市场秩序。各区市场监管局要认真履行认证监管职能,及时跟踪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的整改情况;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减少多头多层重复执法;对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投诉举报多的,要加大认证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严查认证违法行为,规范认证市场秩序,在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中做出贡献。

2021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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