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截至2021年11月3日,广东共有各类市场主体1502.63万户,约占全国1/10,主体数量突破1500万,稳居全国第一。其中,各类企业668.83万户,约占全国1/7;个体工商户824.92万户,约占全国1/12。商事制度改革有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极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健康发展。2021年以来,全省每千人拥有企业53户(按常住人口计算),日均新设市场主体7521户。全省市场主体数量相比2012年改革前增长了1.9倍,平均每年保持近20%的增长。
近年来,广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破除市场壁垒,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一是首开全国商事制度改革先河。2012年,深圳、珠海、惠州、东莞、佛山市顺德区启动商事制度改革试点,实行“先照后证”、注册资本认缴制、“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改革,2014年广东经验在全国范围复制推广。二是全面提升商事制度改革质量。出台全国第一部商事登记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进一步固化改革成果。广州南沙探索试点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实现企业开办“一表申请、一天办结”,全省开办企业程序从改革前14个压减为1个,办理时间从35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在全国率先实行清税“承诺制”、企业“除名”和强制注销,破解清算难、退出难问题,多项改革经验被吸纳进《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三是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率先实现“证照分离”改革省内全覆盖,在全省范围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推进“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实现关联涉企经营许可“一次申请、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推动许可审批质量效率双提升。
下一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树立“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以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为契机,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一体化和规则衔接,加快推进前海深港合作区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开发开放,推动广东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助力市场主体青山常在、生机盎然,为稳增长稳就业提供坚实支撑。(通讯员 粤市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