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零风险赚钱”?虚假违法广告!罚21万

2021-11-29 21:10:0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对广州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开出21万元罚单,因该公司发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虚假违法广告。

承诺培训效果

明示暗示都违法

此前,有市民向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举报反映广州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欺骗学员交钱却达不到所宣称的培训效果。

接到举报后,白云区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推文内容中发布“更能让你能力倍增,团队倍增,利润倍增”“……快速赚钱……零投入赚钱……零风险赚钱”“我相信,你很快就可以赚回N个700元”等内容。

该公司微信公众号推文截图

经执法人员确认:该行为属于在培训广告中使用对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的规定。

违法行为时间长金额大

从重处罚

因当事人发布违法广告的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长,且发布违法广告期间的培训收入金额较大,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从重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11月5日,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1万元。

今年以来,白云区市场监管局聚焦教育培训机构广告专项治理,加强对辖区教育培训机构的行政指导工作,开展法律法规指导培训,依法严肃查处各类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截至目前,该局已出动1639人次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治理行动;推动广告主体签订《自觉抵制虚假违法广告承诺书》39份,查办了一批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来源:广州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闫冬)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第八十一期 毛邦国:创造优质产品,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加油 ...

  • 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组织 ...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市场监管局严防各 ...

  • 云南元谋县能禹蔬菜批发交易市场工人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