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于12月7日发现新冠肺炎疫情确诊病例后,绍兴市市场监管局立即行动,要求辖区内的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抗生素、抗病毒、咳嗽感冒类药品,并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药店和农贸市场“守小门”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
执法人员在越城区东街震元堂药店检查
12月8日,执法人员先后到嵊州市浦口街道和越城区塔山街道等地检查零售药店、农贸市场的“亮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情况和四大类暂停销售药品的落实情况。
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求各单位和相关负责人必须强化“守小门”的主体责任意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
执法人员在农贸市场督查“守小门”工作
今年8月以来,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制定零售药店、农贸市场“守小门”督查方案,每周由局领导带队对6个区、县(市)开展“守小门”督查工作,形成一督查一通报的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共开展16轮督查,发布16期通报,督查药店200多家,农贸市场100多家,对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整改、停业整顿、信用扣分等方式进行处置,确保“小门”管控无空缺无遗漏,实现“药品购销全程受控”。(金苾萌 余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