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加强化妆品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水平,树立行业诚信典范,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结合河南省化妆品监管工作实际,省药监局决定自2021年9月至12月开展美容、美发、美妆、美甲(以下简称“四美”)化妆品经营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选择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濮阳、信阳、周口、驻马店市作为建设试点,按省局文件要求:濮阳市主要试点美妆机构规范建设,重点关注婚纱、影楼、化妆工作室、柜台试用等彩妆使用场所和提供有化妆服务(含彩妆试用)的化妆品专营店。
濮阳市市场监管局要求每个县区都最少确定两家规范化建设重点实施单位进行规范化建设,以省药监局制定的《河南省化妆品经营者“十要十不”行为规范》为标准引领,从主体资质合规、规章制度健全、设施配置合理、经营行为规范、购进产品合法、进货来源可溯、经营产品合格、广告宣传真实、信息公开主动、责任落实到位等10个方面全面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帮助指导并督促达到标准要求。
濮阳市主要采取了:一是统一培训和一对一现场培训的方式,对美妆机构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二是加强对各县区局的现场检查指导,市市场监管局选取了部分县区的美妆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共现场检查指导了12家美妆机构的规范建设;三是印制了8000份《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5000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新修订<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常用行政处罚案由与依据》,现场检查的同时将以上资料发放给检查的美妆机构和基层乡镇监管所。在现场检查时详细指导美妆机构如何规范经营,特别是要做到制度健全、进货查验记录完善和无虚假宣传,同时也将如何进行化妆品检查和有关规范要求与基层监管人员进行现场交流探讨。通过送资料入户和现场检查指导,美妆机构的懂法守法的自觉性、规范化意识明显提高,基层监管人员对化妆品检查的积极性和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都有所提高,截至目前全市化妆品案件共办结86起,而2020年同期办结化妆品案件54起,无论是办案数量、质量都比去年有较大提升。
通过此次规范化建设工作,濮阳市美妆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婚纱、影楼、化妆工作室、柜台试用等规模小,提供化妆服务的化妆品专营店也比较少;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和记录缺失;化妆品供货商资质档案不健全;有的化妆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有的化妆品未进行注册或备案;美妆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需要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规范经营意识。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濮阳市将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巩固此次规范化建设成效,以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为契机,一是对各县区局的基层监管人员和化妆品经营者开展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监管人员的化妆品知识储备和监管能力,增强化妆品经营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规范化意识、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严管重处化妆品领域的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只有这样整个化妆品行业的管理水平和监管水平才能不断得到提升,才能确保化妆品行业做到规范、有序,最终才能保障公众消费安全。(吕军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