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行政指导和检测监管,集中整治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活动,进一步规范商业营销宣传活动,共查处违规违法使用“国旗”、“建党100周年标志”商业营销宣传案件4件,罚没款11万余元。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3月24日,中央宣传部发布“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3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对“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特殊标志予以核准登记。广大经营者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严禁在商业广告中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广告内容不得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不得乱用、滥用建党100周年活动“标识”和借建党100周年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活动。
2021年6月30日,广西柳州市柳北区某美食坊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商业广告“爱党敬业,热烈庆祝建党100周年!七一当天凡到本美食坊就餐的党员凭党员证每桌送一个美味果盘”,广告中使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图案。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相关规定,柳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并处以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6月29日,柳州市某宝宝摄影店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标题为“100周年建党节献礼丨丨红色爱国主题燃爆上线,花儿向阳,童心向党!”的广告,使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志”进行商业宣传,且现场无法提供关于“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志”的相关授权文书。该行为违反了《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城中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广告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
加强行政指导
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庆祝建党100周年各项部署,组织开展相关行政约谈15次,向相关广告从业人员发放《加强建党100周年广告宣传导向监管提示书》;召开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建党100周年广告导向监管行政约谈会,对柳州日报社、南国今报、柳州市广播电视台、柳州市广告协会等全市30多家主流媒体和广告公司开展专项行政约谈,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进一步加强广告导向审查;在“柳州市场监管”公众号上,向全市各广告企业、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出加强广告宣传导向审查的提示和倡议。
加强广告监测
加强对传统媒体广告、午夜时段播出广告和购物频道广告,以及“三月三”“七一”“国庆”“双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广告的监测力度,重点对各类虚假违法广告和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行为进行监测监管;利用市场监管总局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和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持续开展专项监测,及时清理违法违规内容广告;对城市主干道、地标建筑、购物中心、会展中心、旅游景区、机场码头、车站广场等重要区域以及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广告位、广告牌、电子显示屏进行检查监测,从严查处存在导向问题的户外广告。共监测各类广告2.68万余条次,为柳州市营造了良好的广告市场环境。(通讯员 罗健 刘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