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散布涨价信息。
(1)散布捏造的涨价信息的;
(2)散布的信息虽不属于捏造信息,但使用“严重缺货”“即将全线提价”等紧迫性用语或者诱导性用语,推高价格预期的;
(3)散布言论,号召或者诱导其他经营者提高价格的;
(4)散布可能推高防疫用品、民生商品价格预期的其他信息的。
“散布”行为与“捏造”行为一样,都应当是经营者的自身行为。比如,社区内一家小药店在店内张贴了一张属于捏造的涨价信息的小纸条,并将其拍下来广泛散布到网络上,可认定该小药店既构成捏造涨价信息行为,也构成散布涨价信息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发现经营者存在以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依据相关价格法律法规规定,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