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认真贯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出的“广大实体店经营者积极参与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倡议以及大连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要求,大连市市场监管局聚焦解决线下购物退货难问题,注重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构建协同共治消费维权新机制,督促和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提高消费满意度,积极推行集贸市场赔偿先付制度和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以下简称“两项制度”)。
按照《推行集贸市场赔偿先付和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先行调研、广泛宣传、针对性动员、企业自主申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审核、跟踪指导、市局实地验收及统一发放标识(制度规范)等程序扎实推进。“两项制度”的推行,是市场监管部门在消费领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将进一步促进消费纠纷的快速解决,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合法权益。
目前,全市共推广建立赔偿先付制度的集贸市场35家 ,试点建立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的经营单位9家。
大连市建立赔偿先付制度经营单位名单:
大连市建立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经营单位名单:
(杨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