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通报2021年度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全省共有462家单位获评。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是省委省政府赋予市场监管部门的一项光荣任务,每年通过评选一批省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作为推进此项工作的主要抓手。
1.精心谋划,积极部署
2021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被列入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重点工作,也是省局“两反两保”专项行动主要内容之一。5月份,省创建办、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申报与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放心消费创建办〔2021〕3号),从申报类别、申报条件、适用标准、申报数量、申报程序、考核确认等六个方面,对2021年度省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的培育、申报和考核作了明确要求和详细规定。9月份,在盐城召开全省放心消费创建暨线下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工作推进会,交流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年度任务落实落细。
2.深入调研,强化指导
2021年7-8月份,对无锡、徐州等8个设区市31家2020年度省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进行回头看,深入部分重点培育企业,查看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解答参创单位在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遇到的问题。组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消费环境建设骨干培训,指导基层开展消费创建工作。
3.严格标准,确保质量
在5月份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申报与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严格按照2020年出台的《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先进单位认定管理办法》组织申报与认定,坚持好中选优、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原则,采取属地管理、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进行。始终坚持三条标准:一是推荐申报省级荣誉的,市级创建办必须逐一审查、现地核实、严格把关;二是推荐申报省级荣誉的,必须要有市级创建基础;三是所有申报对象,当年不能有失信记录或涉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政处罚。
2021年,各地推荐上报了518家单位申报省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经过培育、申报、核查、征信、公示等环节,最终认定462家单位为今年省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其中,诚信品牌企业32家,先进、示范企业315家,先进、示范行业15家,先进、示范区域30个,示范街区50条,品牌消费集聚区7家,美丽乡村13个)。(供稿:江苏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