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纤维及其制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意见
川市监发〔2021〕95号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局),省纤检局:
纤维及其制品质量监督管理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涉及一二三产业,直接关系“三农”问题、民生物资保障和地方经济发展。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我省纤维及其制品质量安全,助力我省纤纺产业高质量发展,经12月17日第13次局务会审议通过,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及系列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委省政府质量强省建设和构建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构建“5+1”现代产业体系等重大部署,坚持质量监督管理培元固本与守正创新相统一,把“保障穿在身上的安全”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助推乡村振兴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强监管、优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质量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四川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以及省局“225战略”规划、“1+6”实施意见,深化改革创新,坚持并不断完善“上下贯通、密切协同”的纤维及其制品质量监督管理机制,着力构建“全省一盘棋”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强化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规范市场秩序,推进纤纺产品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纤纺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职责分工
省局相关处(室、局)部署指导全省纤维及其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监督抽查、公证检验、风险监控、缺陷产品召回、标准化、行政执法等工作,推动纤维及其制品质量提升和消费环境建设,支持纤维及其制品产业发展。
省纤维检验局(简称省纤检局)负责建立纤维质量监测体系,完成国家、省级棉花等纤维公证检验任务,承担纤维及其制品监督抽查、风险监控、缺陷产品召回、标准化、质量提升、消费环境建设的相关事务性工作,对市(州)市场监管局及其专业纤检机构进行纤检业务指导,协同省局综合执法稽查局开展涉及纤维制品重大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
市、县级市场监管局负责辖区纤维及其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级监督抽查、行政执法、风险监控、缺陷产品召回、标准化等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管。建立和完善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和公证检验,不断扩大监管覆盖面,严防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风险。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30个桑蚕重点县”规划和苎麻产业区,加强鲜茧、苎麻收购环节省级监督抽检,干茧、茧丝、苎麻精干麻省级公证检验,提高纤维公证检验工作公信力。
(二)提升重点纤维制品监管效能。统筹分析缺陷召回、风险监测、消费反馈等信息,科学制定纺织产品重点监管目录,聚焦婴幼儿服装、校服、羽绒制品、羊绒制品、絮用纤维制品等消费者高度关注的重点产品,综合运用监督抽查、缺陷消费品召回、信用监管等手段实施重点监管。扩大校服、学生床上用品监督抽查覆盖面,5年内对全省县(市、区)覆盖率达80%。
(三)加大纤纺产品监管执法力度。深化监督抽查制度改革,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组织抽查,与省级监督抽查形成监管合力,强化抽查结果共享共用,逐步扩大监督抽查产品及区域范围。严厉打击棉花、茧丝等纤维质量违法行为。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力度,对连续两年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对上年度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实施跟踪抽查。加强抽查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对抽查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强化信用监管,坚持处罚到人,逐步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其责任人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强化法制宣传,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
(四)加强科技创新和标准化工作。推动建设四川省纤维纺织品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支持省纤检局加强与四川大学等高校合作,联合建设高标准纤检技术创新中心。服务社会建设和民生需求,各级专业纤检机构以非营利方式开放共享仪器设备资产比例超过50%。加强新型纤维材料检测技术及方法研究。推动医院、儿童、老年群体等使用的纺织产品实现优质供给,5年内完成标准制修订5—10项。积极推动蜀绣国家标准制定,加快完成蜀绣图谱编撰工作,助力蜀绣、唐卡、藏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
(五)推进纺织产品消费环境建设。加强服装等行业放心舒心消费服务标准制订,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活动,强化消费教育引导,提升公众质量意识和质量获得感。省纤检局牵头每年至少开展1—2种重点商品和服务消费调查、消费评议、比较试验,促进生产经营者提高质量标准,净化纺织产品消费环境。支持行业协会建设,引导行业协会在加强行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等方面发挥作用;指导行业协会做好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强化信用评价服务,推动提升行业质量治理水平。
(六)推动纤纺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执行《四川省质量促进条例》,加强与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完善纤纺产业质量促进的联动机制,重点支持茧丝绸、玄武岩纤维、粘胶纤维、苎麻服装等产业发展,建立完善的纤纺产业质量促进联动机制。每年定期发布《全省纤维及其制品质量安全状况报告》,服务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决策部署。联合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重点企业,推动产学研用检融合,支持印染、化纤、丝绸、服装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和延链补链。用好全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为纤维及其制品产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撑服务。支持纤纺企业持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积极争创“中国质量奖”“四川天府质量奖”“天府名品”质量品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部署。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领导,将纤维及其制品质量监督纳入市场监管总体部署,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绩效管理,促进工作落实、措施到位。要强化资源要素保障,确保监督抽查和监管执法等工作需要。
(二)强化队伍建设。深化机构改革,支持纤维监管队伍稳定发展,确保纤维及其制品质量监督管理有岗、有责、有人。加强专业纤检机构人才引进和培育,强化职称评定工作,不断优化纤检工作技术人才体系。
(三)强化基础建设。具有专业纤检机构的市(州)市场监管局应加强实验室建设规划,加大仪器设备投入,优化检验设施和环境条件,逐步拓展检验检测范围,提升纤检工作服务市场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