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随着冬奥气氛的逐渐热烈,不少商家借势做起了营销,然而,冬奥相关热点不是想蹭就能蹭的,“一不小心”就可能因侵权被处罚。
日前,江苏省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凤凰镇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拼多多平台销售未经授权的奥运同款口罩,执法人员随即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其车间内堆放着印有“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的一次性防护口罩11000只。
经调查,该公司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擅自销售印有奥林匹克五环标志的一次性防护口罩,侵犯了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了处理。
奥林匹克标志是奥委会的重要知识产权,保护好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是办好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重要一环,使命光荣、意义重大。为营造良好的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举办环境和氛围,严厉打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检查大型超市、文体用品商店等企业、个体经营户200余户,发现违法行为2起,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违法案件2起。
法条链接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第四条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外,利用与奥林匹克运动有关的元素开展活动,足以引人误认为与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者其他支持关系,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第十二条
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并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友情提醒
在冬奥会举办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重点市场、重点领域、重点商品的监管力度和查处力度,为冬奥会保驾护航。广大商家要想充分利用“冬奥商机”,就要依法依规获取正当的使用权限,具体可以参照《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取得权利人许可,确定使用范围等事项,切不可铤而走险,擅自用“2022年冬奥会国家指定产品”“国家供奥食品”“2022年冬奥会健康供应品牌”等标语对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进行虚假宣传。
1.冬奥标志规范严 商业使用要授权
2.买冬奥商品 上正规渠道
3.冬奥赞助或特许 方可商用吉祥物
4.冬奥冠军来代言 标注需要有授权
如发现有侵犯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让我们相约冬奥,一起向未来!
(来源:张家港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