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全市药械化市场秩序,青海省海东市市场监管局采取五项措施开展节日期间药械化安全整治,切实保障了“两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使用安全。
一是强化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特别是对经营疫情防控相关的生物制品、解热镇痛类、抗病毒类等药品,各类防护口罩、防护服、消杀用品、注射器等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和相关诊断试剂的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方位检查。督促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所经营的药品购销存记录保存完整,确保购销药品流向可追溯;对所有进入药店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测量、查验“双码”、“四类药品”实名登记。
二是强化对化妆品经营单位的监管。重点检查化妆品经营户的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索证索票、进货台账是否健全;有无销售假冒伪劣、“三无”、过期、非法添加产品的违法行为。通过检查,督促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从正规渠道购进产品,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化妆品。同时宣传化妆品科普知识、消费警示等信息,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正确选择产品,规避消费误区。
三是强化对风险高、关注度高、量大面广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的监测。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切实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坚决防范和有效杜绝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四是加大对经营和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含麻黄碱药品单位的监管,确保购进渠道符合要求,票账货款一致。
五是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合理安排人员值守,做好药品安全事故(件)的应对准备工作。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信息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处置有效、上报及时,防止事态蔓延升级。
“两节”期间,全市共检查药品经营单位336家,医疗机构235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13家,化妆品经营企业249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13家药店进行了停业整顿。(供稿:青海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