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内蒙古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用修复管理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以下简称《操作规范》),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3个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细化具体工作流程,提升操作规范化水平。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协同,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成立信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在《工作机制》指导下,形成以执法办案、法制审核和业务主管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二是梳理依据、列明清单,审慎把握严重违法列入情形。《操作规范》中,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5条至第11条规定,梳理出涉及食品安全领域、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质量安全领域等的30类违法行为法律法规依据93条,并整理形成《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情形法律责任清单》。该清单的建立,极大方便执法办案部门对列入情形标准的把握。三是完善流程、明确规程,防止“泛信用化”现象发生。根据信用法治要求,《操作规范》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落实作为重点,明确“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是管理市场监管领域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违法行为。同时,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与“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有机衔接,明确仅对适用普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进行公示,明确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与行政处罚的同步程序,既规范了工作程序,又审慎启动失信惩戒,防止“泛信用化”的现象。
《操作规范》既贯彻落实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3部信用新规,又统一和规范了全市信用监管、信用修复标准,细化了工作流程,厘清了关联关系,明确了各部门责任分工,全环节解读了“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对进一步提升包头市市场监管部门信用监管工作效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来源:内蒙古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