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净化市场主体 促进公平竞争 | 广西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2022-02-28 14:59: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从今年3月起至11月底,广西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引导经营者依法守规、诚信经营,净化市场主体,促进公平竞争。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南宁市市场监管部门主要以城区、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公路沿途、高速公路服务区、汽车站等交通枢纽地区、集贸市场、校园周边、社区、旅游景区等人口密集的场所,以及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集市等为重点区域。整治的重点对象包括: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娱乐场所等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无照经营活动;社会关注度较集中的食品、药品、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劳动中介、房地产中介等行业以及使用农村经营场所从事无照经营的行为。

整治中,南宁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多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加强对“查无”工作的宣传,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对无照经营者逐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主动上门宣传法律法规和指导办照的有关手续,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做好核准登记,及时给予补办营业执照,促进经营者从无照违法经营向持照合法经营转变;对不符合发照法定条件的,加强教育引导,责令其关门停业;对不听劝阻继续生产经营的,依法采取措施,坚决予以查处取缔,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行为。

此外,南宁市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对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而未获得后置许可部门审批的生产经营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依法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不听劝阻拒不整改、继续进行无证无照经营的,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的,坚决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及时抄告相关部门进行查处。(何正君)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公安机关侦破一批制售假药劣药等药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对进 ...

  • 甘肃省华亭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卫 ...

  • 福建省莆田市大力推动鞋业转型升级发 ...

  • 浙江省金华市电动自行车企业纷纷加紧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