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对全系统2022年网络交易监管工作进行部署,通过“四个聚焦”明确监管重点任务。
聚焦问题导向 加强网络交易监管
一是组织开展“2022网剑行动”。重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面广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线上公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组织开展“平台点亮”行动。认真落实网络交易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平台落实法定责任,实现“亮照、亮证、亮标准、亮规则”,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规范平台内经营者行为。三是加强网络交易规范指导。确定2022年为“网络交易规范指导年”,对网络交易经营者加强行政指导,深入辖区内网络交易经营主体进行调研走访,积极帮助解决堵点、难点问题。突出“双十一”“双十二”、元旦、春节等重要网络交易时间节点,强化合规经营指导,努力打造良好的网络交易环境。四是突出“衣食住行”四大领域线上内容,做好违法线索监测与处置工作,并探索长效监管机制。五是强化事前指导,规范社区团购经营行为。深入社区团购平台,积极宣传《内蒙古自治区社区团购电商合规指南》,推动社区团购规范健康发展。六是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决策部署,大力维护外卖送餐员合法劳动权益。
聚焦监管模式创新 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积极探索交易类网站利用电子营业执照履行公示义务。选取试点破解操作层面障碍,实现其利用电子营业执照履行公示义务,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领域。二是充分利用电子数据存证固证技术手段。向盟市市场监管局提供网络交易监测监管过程中对电子数据存证的技术支撑。依托“存证宝”电子证据存证设备,将日常网络监测中发现的线索进行固定,保障数据获取、数据存储、证据使用等环节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三是认真组织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网络交易经营者子库,根据抽查比例,对网络交易经营者进行检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四是认真指导平台做好平台内经营者数据报送工作。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网络交易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指导平台报送相关信息数据。五是强化网络交易监管技术支撑。大力推广应用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测信息分发系统和“智慧网监”APP,努力推动各业务部门从注重线下监管向善于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转变、从注重履行自身职能向促进形成部门监管合力转变。
聚焦“协同管网” 构建“大网监”格局
一是强化部门协作。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作用,加强部门间监管执法合作,努力构建衔接顺畅、高效协调的网络跨部门监管格局。二是加强内部协调。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加强与各业务条线在网络交易监管领域的衔接协作。三是加强政企合作。对接区内外大型网络交易平台,促进双方在数据信息共享、网络监管协作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共同促进网络交易秩序健康发展。加强与行业协会、电商企业的沟通合作,引导其更好地发挥自治、自律作用。
聚焦创建网络交易监管与服务示范区 不断提升网监工作水平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评估指标体系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巴彦淖尔市创建全国网络交易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工作。同时,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的部署,有序开展新一轮示范区创建申报工作,推动示范区创建在全区范围多点开花结果。(来源:内蒙古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