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内蒙古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并印发《赤峰市特种设备安全社会化服务工作制度》,结合近几年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社会化服务积累的经验,针对未来此项工作拓展和新的需求,从服务主体与对象、服务形式、服务内容、工作程序、服务结果利用等层面进行了具体规范。其中,该制度核心——“社会化服务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专业技术服务。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供隐患排查、事故预防、安全评价、应急救援等专业技术和人力支持;为制定或改进特种设备安全政策、法规标准和发展规划,提供法律咨询、开展课题研究和论证、提出意见或建议,以及作为开展执法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治、事故调查分析鉴定等的技术支撑。
二是综合安全服务。按照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要求,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风险排查和分级分类评价;指导、帮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供周期性安全检查服务,提出安全指导和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事宜。
三是安全宣传教育服务。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际需求,提供专业培训、知识更新、人才培养、应急演练演示和体验等服务;为监管部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专业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服务等。
四是信息咨询服务。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咨询和安全法律援助;受监管部门委托,提供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资料和分析数据,建设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决策分析等信息系统和服务平台,为特种设备信息化监管提供支撑服务。
该制度特别对特种设备安全社会化服务专家职责履行、工作质量和纪律要求及监督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执行性。该制度的出台,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社会化服务工作,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全环节、全过程、全方位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治理能力,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的提高提供了新的体制机制保障。(梁国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