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强网络交易监管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开展“聚焦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开展网络交易保公平行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平台经济发展更有“温度”。
强化基础制度供给,从源头促进网络消费环境改善。制定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针对当前网络交易中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网络交易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自动展期续费、发送商业性信息、搭售商品等行为进行了针对性规范,对虚构交易、误导性展示评价、虚假抢购、虚构流量数据等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禁止网络消费侵权行为,促进网络消费环境持续改善。牵头制定印发《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在多维度保障外卖送餐员正当权益的同时,加强外卖服务规范,严守食品安全底线,确保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为破题“外卖点餐”食品安全监管难题,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建设“浙江外卖在线”数字化平台,创新打造“阳光厨房”硬核应用。
推动平台综合治理,落实平台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平台经济领域“二选一”等严重损害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的突出问题,牵头组织互联网平台行政指导会及后续复核核查工作。平台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平台“二选一”和垄断等突出问题改善明显,价格和不正当竞争问题得到遏制,产品、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平台秩序明显好转。全国12315平台数据显示,34家重点平台处理消费者诉求的平均时长从27天大幅缩短至12天,和解成功率提高了10.89%。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子商务跨平台联防联控试点,在平台企业间共享违法商户清退信息,开放全国范围内高风险主体查询。
聚焦消费痛点难点,强化网络交易监管执法。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作用,会同网信办等13个部门部署开展2021网剑行动,持续推进《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集中整治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等突出问题,着力解决网络消费痛点难点问题,有效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营造良好网络消费环境。各地督促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13.4万条,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的网店2.5万个次,查处涉网案件2.2万件,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网络消费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场监管总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网络交易中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加强平台综合治理,强化智慧监管,努力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网络交易监管体系,推动平台经济和数字经济发展行稳致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