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如期到来,疫情防控形势下本着从简原则,为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山西省汾阳市市场监管局多方举措、积极部署,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创新模式,在线下宣传活动简化开展的同时,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采取拍摄宣传短视频、出动宣传车、曝光典型案例、销毁扣押的假冒伪劣产品和评选诚信经营创建单位等方式联合推动,进行立体式广泛宣传,开展了丰富多彩的“3·15”宣传活动。
当日活动主会场设在英雄南路玛玲广场,在杏花监管所辖区汾酒股份有限公司门前设立分会场,在做好疫情防控下气氛热烈,效果良好。汾阳市副市长王宝启亲临活动现场,汾酒市场稽查中心主任高志鹏、汾酒销售公司副总经理陈爱全、汾阳市法院副院长武庆杰、汾阳市场监管局王海彦局长带领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业务股、队、所负责人及消费维权工作人员出席宣传活动仪式,副局长刘清主持致辞,参会领导现场为16家“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单位颁发了牌匾。市场监管人员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和识别假冒伪劣产品展台,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同时现场登记受理投诉举报,全方位、多渠道传播安全、文明、公平、理性的消费知识与消费维权常识,让广大群众了解、掌握消费维权方式,引导消费者正确消费、经营者诚信公平竞争,自觉建立消费与经营健康理念。
宣传活动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兵分两路,一路在杏花所辖区对侵权假冒伪劣产品进行了突查行动,在某物流公司发现涉嫌假冒品牌和“三无”白酒产品近300箱进行了暂扣押,案件调查处理中;另一路前往栗家庄乡万户侯村门前沟将2021年度查扣没收的1170余件、价值30余万元侵权假冒伪劣产品采取集中销毁的方式进行了处理。
此外,汾阳市市场监管局全面梳理和总结了2021年立案查处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情况,选取二十件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在汾阳电视台和有关媒体公布,曝光消费维权案件活动。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巨大社会影响力,揭露违法行为,惩治违法行为,维护消费环境,打击了不法经营者,净化市场环境,提升了消费信心。
出动宣传车多天时间播放宣传资料音频,在主要街道和活动现场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对全市经营者发出诚信公平经营倡议。
最有意义的是他们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诚信经营创建工作有机结合,相辅相成,互为促进,在原先第一批诚信经营示范创建单位基础上,采取有效方法推选出第二批共16家诚信经营创建示范单位,成立领导组、制定方案、召开专门会议,采取“五统一,七制度”进行形式和实质相结合的考量,最终确定后,在活动现场颁发了牌匾,以点带面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倡导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良好风气。
多方举措,联动推进的创新模式,六个方面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由六个小组完成,各负其责,又互为补充,全面围绕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全面展示了市场监管部门提高维权效率,强化市场监管,倡导消费公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汾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等方面工作,起到良好的社会效应。
下一步,汾阳市市场监管局将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结合“诚信汾阳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对人民群众突出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积极回应和即时处置,加大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畅通投诉渠道,丰富消费者投诉处理方式,塑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为消费者提供更加高效有力的维权服务。(张增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