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开展2021年度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的通知》,在省内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只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均可在3月15日至4月30日期间,向住所地县(市、区)或者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提出“2021年度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资格”的申请:
1.依法成立于2018年4月30日及以前;
2.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无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合同(含劳动合同)恶意违约或被强制执行、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行政处罚等不良信用记录;
3.曾获得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资格。
详情及相关申报材料请登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在通知公告栏查询。未尽事宜请与省市场监管局网监处聂招前联系,联系电话:13607060351。
欢迎江西省内广大市场主体踊跃报名参加,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竭诚为大家服务!(通讯员 聂招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