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内蒙古兴安盟市场监管局会同多部门联合护航春季学校食品安全

2022-03-18 21:45:3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做好2022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护航开学季,根据《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等要求,近日,内蒙古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盟教育局、盟卫健委、盟公安局、盟消防救援支队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到盟内10家学校进行督查。

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重点查看了证照资质是否合法有效,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是否执行到位等情况,以进一步督促学校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场所卫生、设施设备运作、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进货查验、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加工制作过程、疫情防控措施执行等方面。同时,督查组还督促学校持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风险管控”智慧管理模式,大力实行色标、五化先进食品安全管理方式,每日在“风险管控”平台进行自查。

从督查情况看,各学校食品安全认识进一步加大,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但检查中还是发现个别学校存在食品留样记录不完整、索证索票不规范等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32项问题,督查组坚持“问题查清查明、整改落实到位”的原则,当场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各学校立即整改,确保1个月内整改完成。

此次督查,对各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依法依职责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起到督促作用,积极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做实做细,确保学生们“舌尖上的安全”。(供稿:内蒙古兴安盟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天天315 | “老盐”饮品调查后 ...

  • 免费畅游!三亚多家景区景点对海南医 ...

  • 广西龙胜县市场监管局举行假冒伪劣产 ...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练市分 ...

  • 湖北联通加快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