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撤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等规定,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部署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下放后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市监质监发〔2021〕40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建筑用钢筋等10类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发〔2020〕47号)等要求,鉴于南宁市春华有机肥有限公司在告知承诺全覆盖例行检查中被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我局决定撤销该企业已取得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附件:撤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1日
附件
撤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企业名称 | 证书编号 | 产品类别 | 产品单元 | 发证日期 | 撤销日期 |
南宁市春华有机肥 有限公司 | 桂XK13-001-01039 | 复肥 |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 2022-01-26 | 2022-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