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注销北流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等7家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通告(2022年第36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北流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等7家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通告(2022年第36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5年4月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公布,根据2021年4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第三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北流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北海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兴业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广西贺州市聚源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物证鉴定室、贺州市建安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机构提出注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申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同意注销上述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自注销之日起,上述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作废,不得再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
附件: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3日
附件
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资质认定证书编号 | 注销日期 |
1 | 北流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 | 18 20 06 02 0985 | 2022.3.7 |
2 | 北海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 | 16 20 06 02 0484 | 2022.3.7 |
3 | 兴业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 | 16 20 12 19 0287 | 2022.3.8 |
4 | 广西贺州市聚源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 20 05 02 8020 | 2022.3.7 |
5 |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 | 16 20 06 02 0584 | 2022.3.9 |
6 | 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物证鉴定室 | 17 20 06 02 0609 | 2022.3.9 |
7 | 贺州市建安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20 20 05 02 8019 | 202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