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有效应对疫情突发紧急事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安徽省蚌埠市市场监管局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管,严防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发生,确保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稳定。
开展提醒告诫。印发《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现场发放等方式提醒告诫,要求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依法经营,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强化政策宣讲。检查人员深入商场、超市、药店、农贸市场等场所,向经营者广泛宣传价格政策,提醒告诫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加强部门联动。及时与发改部门对接,了解掌握蚌埠市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以及相关服务价格波动情况,加强预警预判,便于及时处置各类苗头性、倾向性价格问题,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组织市场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存在借疫情防疫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同时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舆情和群众投诉举报,及时依法处理。
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各类经营户500余家,发放《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3000余份。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