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社会面“清理攻坚”部署,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加强药店监管,突出当好“三员”角色,充分发挥药店“哨点”作用。
当好“监管员”
确保药店“哨点”监管无死角
抽调二线人员充实一线,强化“场所码”的应用与管理,关停16家“场所码”落实不到位药店;发挥“12315”投诉举报中心作用,加大药品销售大数据分析,发现擅自销售“四类”药品的药店2家;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曝光部分违反防控规定药店名单。截至目前,全市出动药品监管人员1195人次,检查药店2944家,覆盖率达100%,发现疫情防控隐患42个,责令关停药店34家,通过群众举报进行行政惩戒2家。经过集中治理,全市药店疫情防控“哨点”意识充分提升,“哨点”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当好“宣传员”
确保防疫政策宣传无死角
结合药店疫情防控需要,做好相关政策宣讲工作,并对相关人员展开集中培训,普及监管知识;统一宣传口径,印制下发《新冠疫情期间药店销售药品操作流程图》,督促药店做好购买发热、止咳等4大类监测药品的实名登记工作;鼓励药店恢复隔离式药品销售模式,倡导药店稳定药品、酒精等消毒用品价格,严禁药店从业人员在经营场所内就餐;号召群众在购药时自觉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配合药店工作人员测温。目前,全市药店有序经营,药品价格稳定。
当好“服务员”
确保特殊人群有药可用
从细节上完善服务,解决“四类”药品严格管控期间购药难问题,畅通特殊人群购药渠道,药品化妆品监管科派专人协助特殊人群购药,以方便快捷为宗旨,帮助特殊购药人与药店直接对接,并协助药店做好购药人信息登记。目前,已协调购买“抗菌素”类药品4次32盒,解决了特殊人群用药难的问题。(供稿: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