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东省韶关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为辖区内某公司办理了歇业备案登记,这是歇业制度实施以来韶关市办理的首例市场主体歇业登记。
据了解,该公司受疫情影响而经营困难,计划暂停营业。在歇业备案制度出台之前,市场主体长时间停止经营,面临着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的风险。在电话咨询韶关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工作人员后,该公司得知现已出台歇业备案制度,提交《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申请书》《歇业备案承诺书》即可办理。在工作人员帮助下,该公司获取了相关申请文书,并将准备好的申请资料递交到韶关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前台,当场顺利完成“歇业备案”登记,成为韶关首个成功办理“歇业备案”的市场主体。
什么是歇业备案?
根据《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市场主体歇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市场主体在歇业期间开展经营活动的,视为恢复营业,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市场主体决定歇业,应当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
经营困难情形可歇业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歇业前须办两件事
1.市场主体应当在歇业前与职工依法协商劳动关系处理等有关事项。
2.市场主体应当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
注:歇业期间仍需按时公示年度报告。
歇业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需要办理歇业备案的市场主体,提交《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申请书》《歇业备案承诺书》即可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歇业期间受监督
登记机关在市场主体办理歇业备案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通过公众加强对歇业企业的社会监督和信用监督。
恢复经营自己定
市场主体办理歇业备案后,自主决定开展或者已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于30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终止歇业。
市场主体未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示终止歇业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供稿:广东省韶关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