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9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专门发布警示,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以确保疫情防控医疗用品、药品以及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肉禽蛋菜、粮油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稳定,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警示全文如下:
一、经营者要严格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严格明码标价。严禁经营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强制搭售,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严禁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严禁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严禁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自本警示发布之日起,凡发现经营者有上述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一律依法从重查处。
三、请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及时拨打政府热线12345、12315投诉举报。
四、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加强价格监管工作力度,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
(供稿:广州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