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药械化质量安全市场秩序,严查违法犯罪行为,严控安全风险隐患,严防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件发生,切实消除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简称药械化)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公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市场监管局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药械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以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区域,以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为重点单位,以特殊药品、特殊管理要求药品、疫苗、血液制品、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制剂、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体验式销售医疗器械、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医疗用防护用品和儿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为重点产品,进一步规范药械化经营使用行为,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着力解决农村地区药械化质量安全问题。各市场监管所严格按照《肃州区开展农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市场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时限要求,精心组织实施,至目前,辖区内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通过自查,针对存在的风险问题制定措施落实整改,形成了自查自纠报告。同时,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局所联动、工作督查、交叉互查的方式对农村药械化市场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已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49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200人次。
下一步,将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药械化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知识和专项整治知晓率,同时紧盯重点对象和关键环节,完善农村联合执法的协调联动机制,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重点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确保隐患排查无盲区、无死角、无缝隙。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落实限期整改、约谈、停业整顿、立案查处等后处置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对明知故犯、屡查屡犯者,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情节严重或性质恶劣的,必须处罚到人;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供稿:甘肃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