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哈尔滨市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 强化“三专三查一严禁”

2022-05-09 10:29:5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和“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保健食品销售要做到“三专三查一严禁”:

image.png

“三专”

专区专柜专有标识,“三专配齐”。保健食品经营场所要设置专区、专柜,有“保健食品销售专区”专有标识 ,避免误导消费者。

“三查”

查资质查凭证查标签,“三查溯源”。销售保健食品,要索取产品及供应商资质、查验注册备案凭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核对标签内容是否与注册备案信息相符,保证产品可追溯。

“一严禁”

严禁与药品、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一严禁防欺诈”。严禁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混放,严禁明示或暗示其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严禁夸大产品功能,普通食品不得宣称具有保健功能。

image.png

节日期间,该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正在营业的大型商超经营保健食品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未落实经营规范、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警告,并责令改正。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以保健食品“三专三查一严禁”为基础,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 ,以“防坑老反洗脑”为主题,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反诈防骗,规范保健食品市场,保障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供稿: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河北省衡水市市场监管局滨湖新区分局 ...

  • 绝不给顾客吃有瑕疵的产品!探寻青岛 ...

  • “大喇叭”奏响农村食品安全“自治曲 ...

  • 广东省梅州市不断擦亮“生态梅州”品 ...

  • 云南省昆明市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入推进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