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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活动的通知

2022-05-11 21:57:57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能源局,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国家节能中心、中国节能协会、中国计量测试学会、中国计量协会,各省级计量技术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进一步完善能源资源计量体系,充分发挥计量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作用,帮助企业节能降耗和降本增效,助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实施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帮扶企业发展为目标,以提升计量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手段,全面梳理各地在碳达峰碳中和、节能、减排、降碳、节水等领域开展计量技术服务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能源资源计量服务模式和路线,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示范。

二、示范内容

示范项目应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节约能源资源、减少污染物排放、帮助企业降本增效具有显著的作用和效果,具有成功实施案例及具体实践,或已形成较为成熟的技术规范或标准,适于在全行业、多领域进行示范、推广和应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一)技术创新示范。在能源资源计量关键技术研究或设备研制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包括:碳排放相关计量技术研究;大口径流量计量、直流电能计量、燃气热值计量技术研究;水电气热等计量器具、碳排放相关计量器具在线检定或远程校准技术研究;便携式或多功能计量检测设备研制和应用;新能源相关计量技术研究;高污染、高耗能行业节能减排关键共性计量技术研究;节能产品评价检测技术的研究和应用等。

(二)制度创新示范。在服务能源资源节约和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建立了计量新制度、新手段。包括: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计量制度研究;在仪器仪表智能化升级、质量评估、远程监管等方面建立了必要的管理制度和地方实践;推进传感器及智能化仪器仪表产业发展,制定国产品牌培育和使用扶持政策;建立并完善了能源计量基础长效投入和发展机制,以及“政产检学研用”协同创新发展机制;将能源计量审查、能效计量比对、能源资源计量检测、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审计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建立了必要的节能管理制度;在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方面,有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建立了必要的联合推动和实施机制。

(三)模式创新示范。在服务能源资源产业发展和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方面建立了计量服务新模式、新理念。包括:碳达峰碳中和计量应用服务创新;碳计量数据质量分析评价和应用;能源资源计量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建立计量、监测和统计相结合,在线采集、实时监测、集中管控相结合的智能化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计量精准施“测”服务,为企业节能减排、提质增效提供覆盖设计、研制、生产、选型、使用、维护全过程的个性化计量服务模式;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发展和壮大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主体等。

三、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节能主管部门,中国节能协会、中国计量测试学会和中国计量协会(以下简称有关行业学协会)要加大对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活动的宣传,积极组织和动员有关计量技术机构、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节能中心、节能监察机构和其他有关单位进行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的梳理和申报。

(二)自愿申报。有关计量技术机构、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节能中心、节能监察机构和其他有关单位结合已经开展的能源资源计量工作情况,认为有适于推广的经验、做法并梳理成项目的,自愿填写《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于2022年7月31日前报送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和节能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学协会。

(三)初评推荐。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和节能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学协会应做好已申报的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的遴选、初评和推荐工作,于2022年8月15日前将遴选初评后的《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申报书》和《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含电子版)报送至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四)组织评选。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对拟认定的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布2022年度全国重点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名单。

(五)示范推广。对确定为2022年度全国重点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的,采取研讨交流、现场参观、项目推广等方式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示范推广。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节能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学协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本省或本行业内的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和推广活动。

(六)成果应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节能主管部门要积极鼓励支持重点行业和领域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的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对条件成熟的,积极推动将有关方法和技术转化为相应的技术规范或标准等。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节能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学协会要高度重视此次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活动,将其作为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节能降耗、帮扶企业的重要抓手,进行广泛宣传和发动。要充分借鉴近几年开展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活动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周密部署和安排,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此次示范活动。

(二)分工负责,激励引导。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本省实际,牵头制定开展2022年度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各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将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示范单位优先纳入财政专项激励政策、政府采购和奖励项目。各有关行业学协会要积极在行业内推广应用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在行业评优表彰中予以优先考虑。

(三)示范引领,注重实效。在开展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活动过程中,要注重个别案例与普遍经验相结合,边总结、边示范、边服务,努力推动示范项目在全行业和多领域的广泛应用。对重点示范项目,要进行持续跟踪评价和推广应用。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国家节能中心等有关单位要做好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活动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联系人:徐卿 电话:010-82261794 

Email:xuqing01@samr.gov.cn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系人:袁阳 电话:010-68505682 

Email:yuanyang@ndrc.gov.cn

附件:1.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申报书

2.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2年4月24日

附件1


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推荐单位:                          

 

2022年度

申报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统一社会信用(组织机构)代码


负责人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示范项目名称


项目应用领域

煤炭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

机械纺织农业交通运输建筑民用商用其他

(请在对应行业后的□内打

项目应用单位

 

(服务对象)

项目实施背景与过程

(开展此项目的起因,采用的服务方案和技术路线,包括具体方法、技术、举措等。可另附页)

 

 

 

 

 

 

 

 

 

 

 

项目实施效果

(包括项目实施后的节能减排情况,投资收益情况,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等。可另附页)

 

 

 

 

 

 

 

 

 

 

 

 

 

 

 

 

 

 

 

 

 

 

 

 

 

 

 

 

 

形成的技术规范或标准

(通过项目实施,起草或指定的具有通用性并适于推广的技术规范、标准、方法、方案等,请提供书面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

 

 

 

 

 

 

 

 

 

 

 

其他技术成果

(包括技术鉴定、技术认定及知识产权证明等,请提供书面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

 

 

 

 

 

 

 

 

 

 

 

 

 

 

 

推广应用情况与预期评价

(项目在有关行业、企业推广应用的情况,推广前景、预计投入和收益、节能减排潜力等)

 

 

 

 

 

 

 

 

 

 

示范推广建议

(项目推广所需要的支撑措施、有关建议)

 

 

 

 

 

 

 

 

 

 

 

 

 

 

 

 

 

 

申报单位意见

本单位承诺所提供信息客观真实,自愿申报参加2022年度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活动。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推荐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专家评审意见


备注



附件2

2022年度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应用领域

申报单位

推荐理由

1





2





3









注:1.项目应用领域:煤炭、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机械、纺织、农业、交通运输建筑民用、商用及其他等;

2.推荐示范项目排名有先后。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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