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认证认可>>认证认可>>

关于防爆电气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要求的公告

2022-05-12 16:16:17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

image.png

关于防爆电气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要求的公告

各相关企业:

防爆电气产品强制性认证依据的标准已于2021年10月11日发布,2022年5月1日实施,标准更新及代替情况见表1。

表1. 防爆电气产品强制性认证依据标准更新对照表

序号

依据标准(新标准)

代替标准(旧标准)

1

GB/T 3836.1-2021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 设备 通用要求

GB 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 设备 通用要求

整合了GB 12476.1-2013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

2

GB/T 3836.2-2021 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 由隔爆外壳 d 保护的设备

GB 3836.2-2010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 保护的设备

3

GB/T 3836.3-2021 爆炸性环境 第3部分 :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GB 3836.3-2010 爆炸性环境 第3部分 :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4

GB/T 3836.4-2021 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 由本质安全型 i 保护的设备

GB 3836.4-2010 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 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整合了GB 12476.4-2010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D”

5

GB/T 3836.5-2021 爆炸性环境 第5部分 :由正压外壳”P“保护的设备

GB/T 3836.5-2017 爆炸性环境 第5部分 :由正压外壳“P”保护的设备

整合了GB 12476.7-2010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7部分:正压保护型“pD”

6

GB/T 3836.8-2021 爆炸性环境 第8部分:由“n”型保护的设备

GB 3836.8-2014 爆炸性环境 第8部分:由“n”型保护的设备

7

GB/T 3836.9-2021 爆炸性环境 第9部分 由浇封型 m 保护的设备

GB 3836.9-2014 爆炸性环境 第9部分 由浇封型“m”保护的设备

整合了GB 12476.6-2010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6部分:浇封保护型“mD”

8

GB/T 3836.31-2021 爆炸性环境 第31部分:由防粉尘点燃外壳“t”保护的设备

GB 12476.5-2013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5部分:外壳保护型“tD”

为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防爆电气》(CNCA-C23-01:2019)的有效实施,依据《关于标准修订时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科联[2005]18号)和《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用标准修订时有关要求的公告》(认监委2012年第4号)的有关规定,并根据TC28技术专家组形成的技术决议(见附件1~8),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C)修订了CQC-C2301-2019《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防爆电气》。现将细则修订情况及执行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 实施细则修订主要内容

1、 防爆电气CCC认证依据的标准发生变更,表2-1具体变更情况包括:GB/T 3836.1代替GB 3836.1 、GB/T 3836.2代替GB 3836.2、GB/T 3836.3代替GB 3836.3 、GB/T 3836.4代替GB 3836.4 、GB/T 3836.5代替GB3836.5 、GB/T 3836.8代替GB3836.8 、GB/T 3836.9代替GB 3836.9、GB /T 3836.31代替GB12476.5;删除GB 12476.1、GB 12476.4、GB 12476.7、GB 12476.6。

2、 根据实际应用,调整附录B中部分关键件的名称和要求。

3、 根据新版标准规定,修订附录D中标准条款名称、标准条款内容。

二、 新版标准实施方案

1、 即日起,我中心将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不再颁发旧版证书。

2、 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标准实施日期后第一次跟踪检查结束前,向我中心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需要时依据TC28相关决议(见附件1~8)送样补充进行差异试验,并完成按照新版标准的确认,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所有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最迟应于2023年5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我中心将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23年8月1日后仍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我中心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3、 对于2022年5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4、 各相关指定实验室应尽快向我中心报备所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并应及时将通过新版标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备案。

5、 即日起,我中心开始受理新版标准的认证申请,企业可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官网(www.cqc.com.cn)提交认证申请,具体事宜请与相关认证工程师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产品五部 防爆电气产品(2303~2317除2311)

郭雪景 010-83886514

郎建才 010-83886511

王 闯 010-83886883

舒雅丽 010-83886027

产品四部 防爆电机、防爆电泵类产品(2301、2302、2311类)

乌 兰 010-83886099

梁 斌 010-83886463

附件1:关于GB T 3836.1-2021标准换版认证实施方式的决议(TC28-2022-01)附件 1.pdf

附件2:关于GB T 3836.2-2021标准换版认证实施方式的决议(TC28-2022-02)附件2.pdf

附件3:关于GB T 3836.3-2021标准换版认证实施方式的决议(TC28-2022-03)附件3.pdf

附件4:关于GB T 3836.4-2021标准换版认证实施方式的决议(TC28-2022-04)附件4.pdf

附件5:关于GB T 3836.5-2021标准换版认证实施方式的决议(TC28-2022-05)附件5.pdf

附件6:关于GB T 3836.8-2021标准换版认证实施方式的决议(TC28-2022-06)附件6.pdf

附件7:关于GB T 3836.9-2021标准换版认证实施方式的决议(TC28-2022-07)附件7.pdf

附件8:关于GB T 3836.31-2021标准换版认证实施方式的决议(TC28-2022-08)附件8.pdf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2年5月10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加强民生市场重点 ...

  • 山东省平原县市场监管局召开酱卤肉制 ...

  •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物 ...

  • 江苏连云港市着力推动疏导物流运输瓶 ...

  • 河北省隆化县大力发展风电装备制造产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