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王成成 姜峰)近日,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管局受理青岛某集团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修复申请。经审查,确认该公司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并改正违法行为,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目前,该企业行政处罚的信用“污点”,已经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消除”,这是该局完成的首例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案例。
据了解,上述公司于2021年因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办理变更登记,市南区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6月24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处罚信息公示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计入企业信用档案。“我们将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做个形象的比喻,行政处罚影响企业的脸面,就像是人脸上一块明显的‘伤疤’,特别刺眼。自从被处罚并公示后,公司的经营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如果要“美容”,这也要求企业任何时候都必须守法经营,不能有侥幸心理。”市南区市场主体和信用监督科科长王永庆表示。
该公司孙经理表示:“今年企业准备参与有关资质评比认定,多亏了市场监管部门及时进行了信用修复,让企业跳出了‘黑名单’,得以参加,感谢市场监管的同志的帮助和指导。”
据介绍,按照原规定,该公司的行政处罚需要公示满3年后方能停止公示,对企业影响时间长。2021年9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对市场主体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用记录的修复情形、方式均作出了规定,为市场主体提供了信用修复的途径。
信用修复制度是市场监管部门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的重要内容。目前,已有多个市场主体向市南区市场监管局提出了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申请。
“市南区市场监管局也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支持市场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放管结合、宽严相济、进退有序的信用监管新格局,实现‘守信畅通无阻、失信寸步难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王永庆表示,企业信用修复是不收取任何费用,千万别相信所谓花钱就能修复企业信用的“忽悠”。只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受理,并进行信用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