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市场监管科技周活动的通知
市监科财函〔2022〕6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才〔2022〕69号),今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定于5月21日至28日举行。为推动在全社会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充分展示市场监管科技工作取得的重要成就及创新成果,深入普及市场监管科技知识,推动市场监管科技成果和科普活动惠及于民,总局将同期开展2022年市场监管科技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周主要内容
2022年全国科技活动周主题为“走进科技 你我同行”。请各单位结合主题,充分发挥自身特色,紧密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活动。
(一)宣传普及各项科技规划和政策。以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公布20周年为重点,开展国家相关科技规划及“十四五”市场监管科技发展规划的政策宣传,努力形成共同推动各项规划政策落实的良好环境。
(二)充分营造科技创新良好氛围。利用科学普及方式,充分展示市场监管科技创新成果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显著成就,积极争取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科技工作的关注、支持,为市场监管科技创新营造良好氛围。
(三)积极开展科技为民服务活动。紧密围绕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养生保健品等社会关注热点,面向青少年、老年人等特定人群,积极开展科技下乡、科技扶贫、科普进社区、进校园等科普惠民活动。大力推动总局科普基地、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国家质检中心等向社会公众主动开放,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科普对满足社会公众美好生活向往的积极作用。
二、科技周总体安排
2022年市场监管科技周活动分为两个层面:总局牵头举办系统重点活动,各单位同步组织开展本单位特色科普活动。其中,总局重点活动如下:
(一)公布科技周重点科普活动。科技周期间,通过“市场监管科普信息平台”(www.scjgkp.com)向社会公布前期征集的系统内各单位2022年科技周重点科普活动,以便公众了解相关活动信息并积极参与,营造科技周的热烈氛围。
(二)组织征集市场监管优秀科普作品。正式启动市场监管优秀科普作品征集活动(方案见附件),对于遴选出的优秀科普作品,一方面积极向科技部及中国科协进行推荐,参加全国优秀作品评选,一方面通过“市场监管科普信息平台”向社会公众宣传推广。
(三)围绕科普惠民开展科普援藏。根据全国科技活动周整体部署,结合2022年市场监管技术援藏工作安排,组织开展科普援藏活动。面向藏区青少年,策划开展丰富多彩的现场科普及实践活动,深入推进科普惠民。
(四)组织参加全国科技活动周重大活动。广泛动员并积极组织系统内科技人员参加科普讲解大赛、科学实验展演汇演、科普微视频大赛等各项全国重大科普活动。(具体安排根据科技部要求另发)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部署。各单位要按照前期工作准备,加强统筹协调,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针对社会需求,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立足实际,注意节俭,使各项科普活动取得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
(二)加强安全保障。各单位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广泛采取线上活动形式,严格树立科技保密意识,加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好科技周各项活动。
(三)做好总结反馈。科技周期间,“市场监管科普信息平台”将及时发布科技周动态资讯,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并积极提供活动信息。科技周活动后,各单位要做好活动总结(总局科普基地总结需单独报送),并于2022年6月15日前将文字总结及影像资料(电子版)报送总局科技财务司。
联系电话:010-88652673,88652632
电子邮箱:kcszhc@samr.gov.cn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