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深入推进在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实施工作,紧盯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投标采购的行为,部署在5月至10月期间开展专项清理行动,坚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此次专项清理行动,是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工作举措。专项清理行动范围覆盖省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求各部门将2022年度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文件等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要求,全面清理审查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的不合理限制。
专项清理行动,着重针对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做法,重点清理防范六类不合理限制:一是不依法发布信息的行为;二是直接规定外地经营者不能参与本地特定的招标投标活动的行为;三是将经营者在本地区的业绩、所获得的奖项荣誉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或者用于评价企业信用等级,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四是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要求经营者在本地注册设立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五是通过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和商务条件,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六是以所有制形式、经营者所在地、股权结构、商品或服务品牌等设定投标人资格条件等行为。
专项清理行动期间,省市场监管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及省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成员,对2022年度各部门发布的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公告文件进行抽查,依法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确保持续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各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活动情况,将纳入省政府公平竞争审查考核内容。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专项清理行动期间,省市场监管局将加大投诉举报办理力度。相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举报存在上述行为的公告文件。省市场监管局将根据案件线索,从严从快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供稿:辽宁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