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5月17日,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印发《婺城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政府质量奖是婺城区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主要授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自2011年以来,该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已连续开展了11届,先后有26家企业获奖。
该办法的推进实施,为质量奖评审树立了更加鲜明的政策导向,突出细分行业培育,有效增强了该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相比2016年版《金华市婺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得到进一步修订与完善。
一是紧扣中心工作。鼓励多个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成长性强的中小企业,以及在“质量强区”、“品牌强区”等建设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或组织积极申报;重点支持数字经济、生命健康等新兴产业组织申报。
二是注重政策衔接。明确“品字标”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作为优先推荐组织,进一步突出“好中选优、树立标杆”的评审宗旨。
三是优化奖项设置。增设“质量管理创新奖”,每年评定一次,奖励为15万元/家。
四是强化政策激励。区政府质量奖奖励金额提高至50万元/家,同时,新增上级政府质量奖的配套奖励政策,荣获中国质量奖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的,按市对区现行财政体制给予奖励,获市政府质量奖(创新奖)的组织,区政府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奖励。(吴丽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