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31日,安徽池州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为池州市国立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颁发“安徽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荣誉牌匾,该公司是池州市药品行业领域唯一获评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企业(店)。近年来,池州市市场监管局围绕“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维权”五个放心目标,扎实推进药品行业领域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创建成效。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药品科技活动周、药品安全大讲堂、药品科普宣传站等载体,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安全用药、放心消费”知识宣传,提升群众药械防骗识伪能力和消费维权意识。2022年以来,开展药品安全大讲堂8期,科普咨询1500余人次,发布节日药品安全消费警示6条。
二是坚持示范引领。秉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企业主体、社会监督”创建思路,大力推进药品行业领域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有67家药品零售企业(店)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其中,被认定为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4家、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1家。
三是强化执法维权。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在放心消费参创和示范单位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检查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1260余(家)次,约谈药品零售企业19家次,受理药械化投诉举报44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900余元。(通讯员 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