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严厉打击和治理医疗行业违法违规乱象,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业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伊春市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伊春市内三甲医院进行了医疗乱象督导检查。
检查组一行着重对三甲医院药品购进、药品配送、库房药品保存条件、药品特别是毒麻药品使用等情况开展检查。被检查医院供货方资质证明文件齐全,药品库房设施设备基本完备,毒麻药品库房及使用毒麻药品的科室药品保存设施设备完备,制度完善,能够做到双人双锁,各项记录完整。医院各科室按照上次检查要求已配备了药品低温保存设备。检查发现,医院个别库房灭蚊灯悬挂位置不能满足灭蚊蝇要求;供货企业开具的购销发票、随货同行单与供货方档案中票样不符;个别供货方印模不齐全;冷库外部温度显示与库内实际温度有差距等。
针对检查发现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建议医院定期对供货方档案进行整理完善,及时更新供货方资质内最新票样及印模等证明文件;药品库房大门加挂防蚊虫门帘;对冷库外部温度显示设备进行校准;进一步加强对麻醉药品的规范管理,防止流弊事件发生等。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该市三甲医院的药品使用管理,保障了辖区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供稿: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