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还记得“买净水器送电动车”的老年人们吗?他们维权成功了!

2022-06-08 21:04:0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前期,浙江省永康市消保委接到的20余名群众投诉“有一团伙流窜在我市各农村、居民小区借表演之名,销售知名净水器产品,并通过赠送电动自行车的形式吸引中老年人购买”终于有结果了。

因购买的净水器赠送的电动自行车电池与原装电池不相符,无正规发票导致无法上牌,且电动自行车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市消保委调解退车退款。

鉴于这是一起群体投诉事件,且受害人大多数为老年人,接到举报后,市消保委高度重视,联合永康市市场监管局直属中队及时投诉群众进行联系沟通,制作笔录,了解情况。

因销售方何某无固定场所流动进行销售,同时销售后未留下了相关票据和联系方式,该局工作人员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后经多方联系寻访,找到上述净水器的售后服务方黄某。黄某表示只负责净水器售后维修,对电动自行车的情况不了解,也不会对其负责,同时提供何某的联系方式也无法联系上。

同时,为进一步确定所赠送电动自行车质量问题,该局工作人随机抽取一辆电动自行车送至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进行产品质量检测,该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判定送检电动自行车为不合格产品,原因是更换了电池后导致报警装置失效。随后,该局依法将违法线索移送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为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该局工作人员经过多方沟通努力,终于与电动自行车厂家取得联系。在进行多次调解后,最终电动自行车厂家同意一次性补偿22位消费者,共计8000元。同时,该局工作人员联系相关部门,为消费者更换成原装电池后,顺利上牌上路。

事后,消费者送来了锦旗

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

1. 对流动销售的产品要警惕。流动销售是没有固定门店,所卖的产品的售后问题很难得到保证,出现问题维权比较难。消费者应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克服图便宜的心理,尽量选择具备一定规模和信誉好的商场和实体店,最好不要轻易购买流动摊贩的商品。

2.要有理性的消费观念。这类流动摆摊销售模式,通过现场气氛的营造,容易使人冲动消费,特别是一些老年消费者,往往缺乏理性的判断,购买一些超过实际需求的物品。对商家在现场宣传的信息应该仔细甄别,消费者购买前应该认真的了解产品的性能,产品质量等信息,特别是购买一些价格较高的产品,应认真考虑。

3.消费维权要及时。消费者在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应收集好相关票据,宣传资料等证据,及时的向相关部门投诉。特别是老年消费者,不要因为好面子,不愿和家里人说,也不愿意向有关部门投诉,等到家人发现时,为时已晚,维权难度非常大。(来源: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闫冬)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北京:保障市场安全有序

  •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管局对安居古城景 ...

  • 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坚持质 ...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坚持人才 ...

  • 贵州快递物流集聚区被评为国家第三批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