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检测检验>>

明确了!承担这一领域检验检测任务的机构必须获CMA认证

2022-06-13 17:42:00 质量与认证

近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电子烟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承担电子烟监督管理所需检验、检测、监测与评价等工作的电子烟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有关事项进行说明,并将已认证电子烟检验检测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电子烟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烟科〔2022〕81号

各省级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上海新型烟草制品研究院,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2年第1号),更好地支撑电子烟监督管理,现对承担电子烟监督管理所需检验、检测、监测与评价等工作的电子烟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电子烟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管理所需检验、检测、监测与评价等工作应确保客观公正。承担相关任务的电子烟检验检测机构应与电子烟生产企业等无相关利益关联,应遵循公益性原则开展技术审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产品鉴别等相关检验检测工作。

二、承担监管所需检验检测等相关任务的电子烟检验检测机构需具备开展相应工作的技术能力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相关电子烟检验检测机构应获得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实施的国家资质认定。国家烟草专卖局根据电子烟监督管理需要对获得国家资质认定的电子烟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审查评审认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和更新获得认证的机构名单(已认证电子烟检验检测机构名单见附件)。

三、严格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获得认证的电子烟检验检测机构应遵守《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子烟检验检测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烟办综〔2022〕69号)等有关规定要求,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严格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并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附件:已认证电子烟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国家烟草专卖局

2022年6月9日

(主动公开)

附件

已认证电子烟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联系方式

地址

1

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联系电话:0371-67672612

0371-67672733

河南省郑州市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6号6幢、7幢

邮编:450001

2

上海新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61661853

021-61661862

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3733号

邮编:201315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广西计量智慧监管系统启动仪式在中石 ...

  • 甘肃华亭市市场监管局开展2022年 ...

  •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大力开展秸秆综合 ...

  • 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中药材产业实现从 ...

  • 安徽省明光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128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