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有效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黑龙江省穆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公安系统开展的“核心使命-2022”“昆仑2022”等专项行动为契机,积极与省林区公安局八面通分局沟通联络,在药品领域行刑衔接上建立会商联审长效机制,并明确“三大举措”。
遵循程序
让“行刑”衔接运行在法制化轨道上
双方应严格贯彻落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黑龙江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等规定,行政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嫌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向公安机关移送。移送过程要保证时效性,行政机关要严格执行时限要求,避免因移送不及时造成证据灭失;移送材料要保证规范化,应包括案件移送书、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现场检查笔录、有关检验报告或鉴定意见等相关材料;移送反馈要保证合法化,避免出现无合法理由不接受移送、不进行结果反馈,有案不立、有案不查问题。
讲究协作
在鉴定、检验、认定中广开方便之门
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专业性较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强、鉴定流程熟的优势,及时根据有关部门认定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名单、检验资质以及检验项目等向公安机关提供清单、提供鉴定程序,协助公安机关办案。
善于交流
实现知识互补、取得共赢
市场监管与公安机关要分别发挥各自行政和刑事所长,及时就假劣药品、规范药品管理秩序、民间传统配方等的理解进行充分沟通交流;要对药品领域重点罪名,尤其是《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和增加的罪名进行深入研讨,进一步明确立案标准;要就药品领域违法犯罪特点、隐患点进行意见交流,并对罪名认定要点进行深入分析;要就什么情况构成“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等难点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学习。(解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