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责令未提交2021年度自查报告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限期整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许可证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公示制度的公告》有关规定,我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应于今年4月30日前提交2021年度自查报告。
截至目前,仍有部分企业未按规定提交2021年度自查报告。现责令相关企业于2022年9月5日前,登录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网址:http://218.57.139.18:6677/JDJC/)提交年度自查报告。逾期未提交的,我局将按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53条的规定依法查处。对于生产地址搬迁的企业,请尽快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重新提出生产许可申请;不再从事许可产品生产的企业,请尽快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提出注销生产许可证申请。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1日
未提交2021年度自查报告企业名单 | ||
序号 | 企业 | 辖区 |
1 | 济宁金辉煌钢结构有限公司 | 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2 | 潍坊恒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潍坊市寒亭区 |
3 | 寿光亿瑞化工有限公司 | 潍坊市寿光市 |
4 | 济宁汇嘉包装有限公司 | 济宁市任城区 |
5 | 山东冠县华美电缆有限公司 | 聊城市冠县 |
6 | 圣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潍坊市寿光市 |
7 | 山东撒尔沃化肥有限公司 | 济宁市汶上县 |
8 | 红橡肥料(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 济宁市兖州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