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年初以来,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总局、省局相关工作部署,深入开展药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创新监管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排查药械、化妆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整治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药品安全领域。一是强化疫苗监督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程序,实现从调拨、运输、存储、分发到接种的无缝衔接、全程监管。全系统已累计检查疾控中心65家次,接种点205家次。二是开展处方药凭处方销售专项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售、执业药师是否在岗执业、是否存在挂证行为等,对18家药品经营企业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进行了处罚。三是开展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和复方甘草片等易制毒类药品以及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四是持续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药品零售企业通过手机APP或者第三方平台销售药品行为进行规范,组织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自查。共出动执法人次4112人次,累计检查药店2056家次,检查覆盖率100%。
医疗器械安全领域。在生产环节,严厉打击未经备案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生产未经备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出厂医疗器械未按照规定进行检验等行为。在经营使用环节,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通过伪造资质证明文件出租出借证照等非法购进销售医疗器械,网络违法违规销售医疗器械,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等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医疗器械使用单位12家、经营企业65家,出动检查人员150人次,发现安全隐患5处并责令改正。
化妆品安全领域。针对全市美容美发机构、宾馆、洗浴、化妆品经营企业的实际状况,开展了化妆品安全整治工作,重点检查了商场、超市(含便利店、食杂店等)、母婴用品专卖店、婴幼儿洗浴(游泳)场所和早教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1436人次,检查相关市场主体1051家。
专项整治行动中,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领域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全面排查,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供稿: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