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发布《支持港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大湾区内地9市生产药品实施方案》和《支持港澳医疗器械注册人在大湾区内地9市生产医疗器械实施方案》的通知
药监综科外〔2022〕63号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改革,现发布《支持港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大湾区内地9市生产药品实施方案》和《支持港澳医疗器械注册人在大湾区内地9市生产医疗器械实施方案》,请你局认真落实。
附件1:《支持港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大湾区内地9市生产药品实施方案》
附件2:《支持港澳医疗器械注册人在大湾区内地9市生产医疗器械实施方案》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2年6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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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支持港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大湾区内地9市生产药品实施方案》
附件2:《支持港澳医疗器械注册人在大湾区内地9市生产医疗器械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