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大汽车消费领域监管力度,规范汽车销售维修企业经营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三包规定》)有关要求,内蒙古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家用汽车三包规定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此次检查,内蒙古市场监管局从基层抽调了12名业务骨干,检查覆盖了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6个盟市63家汽车销售维修企业(4S店)。检查期间,各组重点检查了汽车销售维修企业三包凭证落实情况、车辆销售合同条文、企业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建立修理记录存档制度等4大类19项内容,涵盖进口、合资、国产等23个汽车品牌,共检查出43家企业存在104项问题,移交执法部门立案1件,其他问题均移交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整改。
检查发现,一是企业未落实三包凭证有关要求问题突出,33家企业存在58项问题,占发现问题总数55.8%,主要表现在“三包免责条款过于严苛,超出规定范围”“退换车使用补偿系数超过规定标准”等。二是车辆销售合同条文违规问题比较突出,19家企业存在30项问题,占发现问题总数28.9%,主要表现在“三包期内限定车辆保养企业”“借故转移企业三包责任”“合同条文约定不清晦涩难懂”等。三是部分企业未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进货检查项目内容不全,存在车辆修理记录不完整等问题。
本次检查突出三个特点:一是事前充分准备,明确三包规定行政监管职能。内蒙古市场监管局按照总局《三包规定》宣贯视频会议精神,深入解读《三包规定》有关条款,逐项梳理出三包凭证落实情况、车辆销售合同条文、企业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建立修理记录存档制度等4大类19项行政监管职能和重点检查内容,明确了三包检查的范围和注意事项,编制了《家用汽车三包规定督导检查问题清单》《家用汽车三包规定督导检查操作指南》和《家用汽车三包责任内容》等检查材料,以统一工作标准规范检查人员实地检查工作,确保汽车三包检查有序高效完成。二是事中以训代查,督促企业落实三包主体责任。检查中,检查人员采用集中培训、以训代查和进店指导等方式,广泛开展《三包规定》宣贯和培训工作。6个检查组累计培训汽车4S店从业人员、基层市场监管人员300余人,重点指导企业从车辆进货入库到售出离店等19个工作环节,让企业了解掌握三包规定具体条文,清楚其作为汽车三包规定的主体责任。同时,实地开展汽车销售领域督导检查,极大地提升了基层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有效促进三包规定的落实。三是事后持续推进,强化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督导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与相关盟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专题会议,移交了三包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汽车销售维修企业按时限要求做好整改工作。同时,加大对违反《三包规定》的查处力度,有效提升汽车销售维修企业服务质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三包规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普及力度,不断提升汽车销售维修企业对汽车三包规定的认识,积极探索建立汽车三包争议第三方处理机构,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共同推动家用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来源:内蒙古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