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完善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制度,进一步规范设备监理师考试和登记服务工作,促进设备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重大设备工程的质量与安全水平,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原国家质检总局和原人事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40号)进行了修订。形成《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拟废止《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7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pangkun@samr.gov.cn或zhuanjisizc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设备监理师意见反馈”字样。
三、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56号院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1139房间,邮政编码:100011。信封上请注明“设备监理师意见反馈”字样。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