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领域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近日,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大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组一行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按照各自职能对金普新区、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城乡接合部、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的电动自行车经销商门店及经营场所开展监督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执法人员重点排查经销商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是否存在销售无证或伪造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产品的违法行为,有无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问题,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或擅自改装原厂配件(蓄电池)、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将回收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行为。
此次检查电动自行车、三轮车销售市场主体8家,共2个品种9个品牌。执法人员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的证书编号进行查询,经查询的3C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未发现未经认证及超范围认证、不按规定使用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部分商户未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按合格证标示的蓄电池产品类型和规格要求进行配套销售的行为,均交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跟踪核查处理。
检查过程中,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还向商户宣传了《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进销台账,切实履行产品质量监管主体责任和义务,确保进货渠道正规,产品质量合格。通过检查,进一步提高了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对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有效地规范了市场主体的销售经营行为。
市消防救援支队
防火监督执法人员对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铺安全出口、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电气线路的敷设以及是否违规住宿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电动车在使用、充电过程中容易起火的部位及日常使用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了讲解,并以近期发生的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案例进行面对面宣讲教育,发放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宣传单。
下一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安排,继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行为,强化非标电动车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余显永 阎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