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特种设备>>

未按规定维保电梯 深圳市三九电梯有限公司被罚1万元

2022-08-01 16:21:2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批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包括深圳市三九电梯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进行电梯维保案。

image.png

深市监华处罚〔2022〕观湖64号显示,深圳市三九电梯有限公司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000元。处罚事由为: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为: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七十一条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责令电梯、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单位改正,处一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罚款,并提请许可实施部门依法吊销其相应的许可证。

行政处罚信息还显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李明,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7月29日。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需严管

  • 漫画:电器修理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开 ...

  • 闽粤电力联网线路工程全线贯通 实现 ...

  • 河南南阳市市场监管局对中心城区重点 ...

最新新闻
Baidu
map